"实行勘察监理制度,可从勘察方案制定、野外作业、提交勘察成果、参与验槽进行全程监控。防止出现工作量布置过大过小、外业中的弄虚作假等。监理人员可从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培养。" [BPK0
现在铁路、高速高速公路勘察项目很多都实行了勘察监理,但效果如何?只是给勘察单位添加了一些不必要的程序,消耗了技术勘察技术人员的创新主动性,业主花冤枉钱为自己今后推脱责任找到了挡箭牌(他们实质并不关心监理的作用),最终约束了整个勘察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化了勘察行业恶性竞争行为。等等。勘察监理制度有必要吗? 作为专家,我们一直尊重,文章说的很到位,但我更希望他们能站在国家层面提出更有实效、根据操作性的建议。对于一个各方面都差的勘察单位,能靠监理就能改变吗?这样的单位是怎样入的局又怎样让它出局是值得专家考虑的。勘察监理制度很荒唐,最后又有谁来监理监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