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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切求助]请问,离开原单位,那注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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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liyang_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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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05-15
是滴是滴,我的想法是:

是不是要先注销,注销就是取消注册到这个单位。然后可以再申请注册,就好像重新初始注册一样。

这是俺纯粹大脑里的想法,没有根据的哈,所以才来问的嘛!
好好工作,努力赚钱。
离线liyang_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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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05-15
回 22楼(liwenshu) 的帖子
啊,说的很清楚,谢谢啦!
好好工作,努力赚钱。
离线space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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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05-15
        
谢谢斑竹建立这样可供学习的网站
离线taota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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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05-16
原来注销是这么回事,学习了!
形式由功能而来。——沙利文(美)
离线fran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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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11-10
回 tingyu 的帖子
tingyu:注销的只是注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终身有效,即使你蹲了大狱。前面有些朋友自己先弄清楚,再来发言! (2012-05-10 16:04) 

学习了,请问有没有出处说明,刑事责任后,仍然资格证书有效或者不被注销。

是不是这一条: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_^
离线xc1007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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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11-15
我是新手,也学习学习经验
离线cy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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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2-11-15
学习了,注销、转注、初始注册。
微笑着面对每一天
离线xc1007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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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2-11-16
路过,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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