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就题目所给条件选A可能更恰当一些。
答案先行,理由如下:
1、首先可排除B、D选项,就算该基坑(29m深)都是用排桩+锚杆的,也就是没有内支撑,桩基施工设备竖向无阻碍,理论上基坑开挖了再进行施工是可行的,但是,基底在29m深,一般而言,该高层建筑的底板底就是在29m深处,在28m深或者基底施工桩基,都是会对底板处土体有较大的扰动,不利于桩筏基础的共同受力,显然是不合理的。
2、无论是珠三角还是长三角,表层都有很厚的淤泥质土,没有非得挖除才施工主体结构桩基的说法。上海这边,5m多的填土,8m多的淤泥,照样施工,你就是宁波地区14m深的淤泥,还照样从顶面施工,这个没有充足的说服力。
3、开挖10m,钻孔灌注桩在珠三角这种地层条件下要使用泥浆护壁吧,泥浆池也放在10m深?还是放在地面?施工条件以及场地条件等题目给的不够,选C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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