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第3.0.3条, mj)P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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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原文如下: WS5A Y @(~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W3^.5I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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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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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3oyWwCd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xFOBF")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qc3~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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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问要是这条的2、3的区别。 ])C>\@c6Gm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a~WqUL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_)*NUZ
3比2多了“提高”二字。 ~u!gUJ:
多出来的这个提高二字是什么意思呢? F@9Y\. ,
按照朱炳寅《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与分析GB50011-2010》第19页,表3.1.1-2的解释, j5zFDh1(
不管有没有这个“提高”,两句话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都是+1的意思。 pqJ)G;%9
这个“提高”真的就是多余的吗? +Z > <
如果要表述完全相同的意思,完全没有必要加“提高”二字啊。 5)mVy?Z
或者,没有提高是+1,有了提高是+2? Gi*<~`Gr
那直接说+1,+2就得了,何必表达的这么艰涩隐晦呢? |Td_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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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请各位朋友指点迷津,非常感谢。 n<E.E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