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不断深入交流看法,在活动断裂时间下限方面已取得了一致意见:即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只考虑1万年以来活动过的断裂,在此地质期以前活动过的断裂可不考虑,核电水电等工程则考虑10万年以来的活动过的断裂,晚更新世前活动过的断裂不考虑。另外,从隐伏发震断裂的评价方面看在基岩以上覆盖土层多厚?是什么土层?地面建筑就可不考虑下部断裂的错动影响。根据我国近年来地震宏观地表地裂考察,各地学者看法也不一致。有人认为30M厚土层就可以不考虑对地面建筑影响,有些学者认为是50M,还有人提出用基岩位错量大小来衡量,如:上层厚度是基岩位错量的25---30倍以上就可以不考虑等等。 ;),O*Z|"v
但别的文献说: 3Tte8]0
与震源断层有成生联系并受其控制的地震构造地裂缝,它的瞬时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都很显著,对建筑物的破坏很严重。评价位错对工程的影响时,不能不考虑地震构造地裂缝的破坏作用;一次强震在第四纪底部和基岩表面的断距都是比较大的,如唐山地震第四纪底部断距为100m,三河地震错断了300m~400m厚的第四纪地层,地表以下3m下的晚更新世地层断距有15m,中更新世地层断距有30m,早更新世地层断距为312m,均表明地震的累积断距或一次性断距都比较大;这些地震断层和地震构造裂缝的出露区,第四纪最小厚度为50m,一般厚度为200m~300m。位错的临界第四纪厚度的确定,对于地表产生位错的临界第四纪地层厚度,提出以下标准:对于乙、丙、丁类建筑以第四纪地层厚度100m作为临界厚度,大于这个厚度时不考虑地表位错的影响,小于这个厚度时要考虑地表位错的可能;对于甲类特殊重大工程,为了有足够的安全度,以第四纪厚度200m作为临界厚度,大于它不考虑地表位错,小于它要考虑地表位错的可能性。 <3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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