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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场地,打算建2栋25F(A,B)高层楼,基底压力400kpa,场地地质结构属不均匀地基,地下水位线离基底50cm,A高层基础下为③-3圆砾层,承载力180kpa,层厚1.3m,③-2卵石层,承载力230kpa;B高层基础下为③-2卵石层。现对承载力进行深宽修正,卵石重度取20,③-3圆砾层358kpa,③-2卵石层408kpa,所以必须对A高层进行地基处理。 ryO$6L
现对A高层拟采用换土垫层法,必须对③-3层圆砾层挖除,用压实系数不小于0.97砂卵石层垫层进行换填,换填厚度1.3m,其承载力特征值可达450Pa左右,能够满足设计荷载要求,其实际承载力应通过载荷试验确定。 fJjgq)9
对B高层可以采用天然地基,施工时适当扩大筏板基础宽度。 n$m"]inX
现对A高层有一问题,是否要对③-2层进行下卧层验算?如果进行验算,③-2层经深度修正后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但B高层③-2层可以用作为天然地基。很明显出现矛盾,本身一个可以作为天然地基的地层,经过处理后反而还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请各位大侠能帮忙解解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