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问题本身就有点问题。
是拿板来压?还是分析载荷试验?
本帖的题目中没有说明白,后面在二楼的分析对这个问题也弄混淆了。
载荷试验的确定地基承载力的标准是人为规定的,例如:S/D(B)=0.015,
此时采用方板和圆板所对应的承载力并不相等,二楼的分析忽略了这一点。
下面撇开载荷试验对地基承载力人为规定取值的考虑,
分析相同面积方板和圆板,在相同均布荷载作用下,在相同地基上产生的沉降。
依然以等效面积是2平方米为例,此时:圆板R=0.798 m,方板b=1.414m;
看一下《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推荐的分层总和法的公式,
我们会发现,相同荷载,相同地层条件下的相同计算深度的沉降量仅与平均附加应力系数有关。
查《地基与基础(第三版)》(顾晓鲁等,2003)
表7-2-6和表7-2-9,
都考虑中心点下的沉降,假设计算深度为2.40m,
圆板对应的平均附加应力系数为:0.507
方板对应的平均附加应力系数为:0.502
都考虑中心点下的沉降,假设计算深度为4.00m,
圆板对应的平均附加应力系数为:0.341
方板对应的平均附加应力系数为:0.341
考虑表格计算误差的影响,得出结论:
相同面积方板和圆板,在相同均布荷载作用下,在相同地基上,中心点产生的沉降大小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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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确实很有意思,我又和楼主QQ探讨了一下,对这个问题有了更多一些的认识,
在WORD中敲了一下,挂附件发上来请各位朋友批评指正。
[ 此帖被njzy0532在2010-07-30 09:1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