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案编制的目的 \oB'
通过对aaaa市s区sss煤矿开采历史和开采现状进行野外调查,结合本煤矿和周边矿井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经综合分析和研究,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已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和今后可能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提出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达到既合理开发,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又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把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与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使因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促进矿山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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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理方案适用年限 }. xrJ52Tz
iiiii煤矿是扩能扩界后15万t/a生产规模矿井,已经引发和存在矿山环境问题,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内容和精度除应与不同采矿阶段的要求相适应外,还应包括对已有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措施和开发活动可能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措施。因此,矿山的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最终应比矿山生产服务年限要长,为保证《方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应分阶段性和轻重缓急分期治理,根据治理的效果和资源变化情况,分阶段调整本矿综合治理方案,本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为10年,由于采煤引发的地表移动变形及地质灾害滞后于开采期,地表移动变形区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治理需在地表移动变形稳定后进行,故本矿山治理方案最终适用年限确定为:自本矿井扩界扩能后开采至闭坑后5年,即治理适用年限为15年。为保证治理效果,建议方案5年为一个阶段,5年后重新编制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