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抗争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以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建筑的抗震性能化设计,可采用本规范规定的基本方法。2010-12-01实施。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6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8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
9 单层工业厂房
10 空旷房屋和大跨屋盖建筑
11 土、木、石结构房屋
12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13 非结构构件
14 地下建筑
附录A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附录B 高强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C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附录E 转换层结构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F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抗震墙房屋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G 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房屋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H 多层工业厂房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J 单层厂房横向平面排架地震作用效应调整
附录K 单层厂房纵向抗震验算
附录L 隔震设计简化计算和砌体结构隔震措施
附录M 实现抗震性能设计目标的参考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