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4页,式5.5.14-2,也就是求桩底平面下各层土的附加应力公式,第55页的解释中说这个附加应力是"水平面影响范围内各基桩对应力计算点桩端平面以下第i层土1/2厚度处产生的附加竖向应力之和"; <`q|6X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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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附加应力的解释不太懂,这里说的附加应力是对"第i层土1/2厚度处"的竖向附加应力之和,但是在用附表F查Ip和Is的时候,好像只是对应桩顶以下某一深度的处的值,那么按照附表F求出来的附加应力就是对应这一深度的值,而不是1/2土层处的附加应力值. ^e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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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地基基础规范里面,也有平均附加应力一说(也就是上面所说的"第i层土1/2厚度处"的附加应力),但是建筑地基基础规范里计算地基沉降时,是把各层层顶和层底的附加应力都求出来了,再求两者之和的平均值,就是"第i层土1/2厚度处"的附加应力.但是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里,附表F中却没有桩底平面处(也就是m=1)的Ip和Is值,这样的话就求不出桩底平面以下第一层土层顶的附加应力了,只能求出第一层土层底的附加应力(前提是查附表F时m大于等于1.004),这样的话,第一层土1/2厚度处的附加应力不是也求不出来了吗. 5yQ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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