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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 9@lG{9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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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与报审的工程项目不符,建设单位应重新提供本项目的勘察报告。 0FH.=
2、建设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为中间资料,不能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不予审查。应提供正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k >.U !
3、该报告为补充勘察报告,内容不完整。应提供内容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C"zBJcGc
4、报告扉页未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1款规定。 gBWr)R
5、缺少委托任务书。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7规定。 c;]^aaQ+>
6、委托任务书无委托单位签字盖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2.0.5 第5款规定。 ^~TE$i<
7、审查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实施。 <Piq?&VX[
8、回复通过。后续工作应根据审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回复实施。 i9rv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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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条 nL[Owf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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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9.1条第5款的有关规定。 S76MY&Vx23
环境的影响:大多报告仅仅理解为——排污(卫生)、噪音、振动等,针对岩土工程勘察只看到这远远不够。 )mI>2<Z!
个人理解:要从是否能造成、带来不良地质作用隐患,对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环境、周围设施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等方面分析评价,甚至对将来城市的发展、后续工程的建设等等。如:地下水污染、地面沉降(隆起)、边坡失稳、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弃土等。 ~*\ *8U@7
需要降水施工的桩基,要注意地下水流失对环境的破坏,弃砟堆放不当易引起等次生灾害。 htrtiJ1
2、搜集资料不全面,如:室内外地坪标高、场地整平标高等。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1.11-1。 .}eM"Kv
3、未(分析)评价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14.3.3-7款。 @`nG&U
4、未(分析)评价地基(稳定性、)均匀性,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1.11-3款。 w'_|X&@H
稳定性:该条所说—— 地基稳定性——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习惯上在施工图阶段定性的说一下“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而忽略了该阶段的主要任务; P0_Y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