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上经常报道某某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多少人死亡等,然后就是对问题的分析,对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处理。大家想想,如果前期从审图就开始严格监管,到重视招投标的严肃性及后期施工的监督,就不会出现这些后期问题,或者说会减少这些问题的出现。审图制度的取消,改为后期监管,一旦设计有问题,就是娘胎自带的,在后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付诸实施,结果出现问题,此时是拆除重建?还是加固?还是罚款,处理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这些估计都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招投标阶段,所有招标单位都希望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可大家也知道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就拿勘察来说,对于整个建筑投资来说,这部分费用是少之又少,很多建设单位就是希望少花甚至不花钱的把勘察报告拿到手,这种报告拿到手恐怕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其真实性。即使现在实行了终身责任制,就勘察小小的几千或几万的合同额,你让一个手无寸铁的个人去承担造成的损失,现实么?勘察是工程的根,一旦根没调查清楚,苗长得再好,终究是活不长的。可是因为根是埋入地下看不到的,所以大家就掩耳盗铃般捂上自己的眼睛。再说施工单位,往往施工单位很难做到不分包,一旦分包就会出现层层剥皮,为什么网上经常看到一些漫画来形容建筑行业成果的发展过程,从一个设计完美的建筑,最终交付成了一个猪圈。甚至装修工程,业主签合同10万装修费,到实际装修工人那就2万大包。这个过程干活的工人没错,他拿到多少钱,就干多少活,谁都不会赔钱干。这些转包、分包直接导致工程质量差,甚至跟设计要求的完全不一致。这些问题已经发生,罚点钱,处理几个人能从根本解决问题么?国家实施了招投标法是非常好的,可是也经不住实施的某些人的隐瞒行使,毕竟现在实施承诺制,签个字,搞定个审核人对他们也不是难事。承诺制是对讲诚信人员的一种信任,是整个社会素质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根据各省市相关部门检查的结果显示还是有些不适应。一般处罚习惯性是施工单位都是追究刑事责任,勘察、设计连带责任,而行政机关也无非行政处分,处罚力度小,犯罪成本低,所以想要杜绝也不是易事。有时候想想勘察设计也是挺怨的,合同额不大,不管有没有责任,只要参与了就是连带责任,把自己企业赔个底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