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 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关于举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81号),现将2008年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Qx{k_ye`
&<8Q/m]5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vowU+Y
OL+dx`Y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y+D 3(Bsn
0IU>KGJ-0s
(一)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8`Wj 1 ,q
PAG.],"D
(二)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V?"X0>]0
0?kaXD
(三)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6年; v"'Co6fw
eHr|U$Rpo
(四)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m>dZ n
oL?(;
`"&
(五)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5l9Ci4
?
tre)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