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
军用机场勘测规范
Reconnaissance code for military airfield
GJB 2263-1995
主办部门: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
批准部门: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1996年1月1日
前 言
本规范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全面和系统地总结军用机场勘测经验,在《空军机场勘测规范》(1997)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规定了军用机场勘测的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以适应我军机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本规范共9章1附录。第1~4章为勘测工作的原则、步骤和基本要求;第5~7章为陆上新建机场的勘测技术要求,包括机场选址和定点勘测以及为配合机场设计而进行详细勘测的技术要求;第8章为陆上扩(改)建机场的勘测技术要求;第9 章为水上机场勘测的技术要求;附录A为机场工程场地复杂程度的划分,是提示的附录。
本规范由空军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提出。
本规范由空军工程学院、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主编,海军工程设计研究局参加编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钱炳华、徐振远、郑汝海、林本銮、冯立本、吴邦元、秦宝余、迟卯生、龚德居、杜俭、蔡良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