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划分没有任何意义。只是衡量评审成本多少的方法而已。 yY+)IU.
..'k+0u^
<b!nI
N
2、很多评审高工只是就是论事,胡言乱语。<5°的平缓地带建桥无非就是墩台开挖问题,竟然要求搞成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 yPs4S?<s
>)\x\e
z|E/pm$^
3、专家意见不统一。有些专家要求两侧扩展500m进行评估,有些专家只要评估可能造成的坍塌范围,甚至缩小到削坡范围内。专家意见可执行性小。 m^I+>Bp/:
p~Di\AQ/
'B>fRN
4、评估格式,每个专家有他自己的一套。要求各不相同,找评审专家就是找符合胃口的方式。 M{w[hV
78T9"CS
5、重点不突出,非重点地方老是补充和提意见。老是在委托书、项目来源、评估任务、评估依据、收集的资料、工作方法、行文方式等上面提很多意见 `lygJI?H+{
lV<2+Is
a\;Vly;
_~]~ssn,1
6、真正地质环境条件有没写清楚、地质灾害有没调查清楚、评估结论是否正确等方面,一点不关心。看到河流就是大问题,看到桥梁就是老问题,看到缓坡、陡坎都是大问题。尽管是坡度小于5°的地区、高度小于1米的小坎都不放过,专家不会分析地质环境、根本不知道那种地质环境会发生地质灾害。 Ggw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