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施工中有一种说法,方桩0.3m边长,桩长不少于3.0m,少于3.0桩长就不是桩。那么“新桩基规范”2008版出来后,对桩长做过规定吗? qmJFX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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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编,计划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第3.11.1条第5款,人工挖孔桩桩长L<6m或长细比L/D<3的应按墩基础考虑 u9k##a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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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h*d&2>"0m?
11.5 墩基础 &5C%5C~ch
11.5.1 埋深大于3m、直径不小于800mm、且埋深与墩身直径的比小于6或埋深与扩底直径的比小于4的独立刚性基础,可按墩基进行设计。墩身有效长度不宜超过5m。 5E}0<&
11.5.2 墩基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d4A}BTs1
1 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f5u2=7 }
2 墩身采用构造配筋时,纵向钢筋不小于8Φ12mm,且配筋率不小于0.15%,纵筋长度不小于三分之一墩高,箍筋Φ8@250mm。 hb^e2@i;Oq
3 对于一柱一墩的墩基:对于一柱一墩,可设置承台或将墩和柱直接连接。当墩与柱直接连接时,柱边至墩周边之间最小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表8.2.5—2杯壁厚度的要求,并进行局部承压验算。当柱与墩的连接不能满足固接要求时,则应在两个方向设置连系梁,连系梁的截面和配筋应由计算确定。墙下基础梁与墩顶的连接,宜设置与墩顶截面一致的墩帽,墩帽底可与基础梁底标高一致,并与基础梁一次浇注。 (3=. 3[
4 墩基成孔宜采用人工挖孔、机械钻孔的方法施工。墩底扩底直径不宜大于墩身直径的2.5倍。 EMJio\
5 相邻墩墩底标高一致时,墩位按上部结构要求及施工条件布置,墩中心距可不受限制。持力层起伏很大时,应综合考虑相邻墩墩底高差与墩中心距之间的关系,进行持力层稳定性验算,不满足时可调整墩距或墩底标高。 F~<$E*&h@
6 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不宜小于300mm。当持力层为中风化、微风化、未风化岩石时,在保证墩基稳定性的条件下,墩底可直接置于岩石面上,岩石面不平整时,应整平或凿成台阶状。 Gvj@?62
11.5.3 墩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Tb'J`MO
1 单墩承载力特征值或墩底面积计算不考虑墩身侧摩阻力,墩底端阻力特征值采用修正后的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或按抗剪强度指标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岩石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不进行深宽修正。 B/pNM81(
2 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2.3条的规定。 ka"jv"z
甲级设计等级建筑物的墩底承载力特征值可通过孔内墩底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螺旋板载荷试验等方法确定。荷载不大的墩,也可直接进行单墩竖向载荷试验,按单桩竖向载荷试验方法直接确定单墩承载力特征值。 ,>"1'i&@
墩埋深超过5m且墩周土强度较高时,当采用公式计算、室内试验、查表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载荷试验除外)确定墩底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时,可乘以1.1的调整系数,岩石地基不予调整。 N[zI@>x
3 墩身混凝土强度验算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9条的规定。 +h*&r~T
4 墩底压力的计算、墩底软弱下卧层验算及单墩沉降验算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章地基计算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