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 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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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广东**地质勘察院 (乙方) @'HT;Q!\Vd
甲方将**广场人工挖孔桩超前钻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UP8#|$#T
一、 工程名称: **广场 MHl^/e@
二、 工程地点: *市东城区主山 m>YWxa
三、 承包方式: C f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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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工包设备,取样试验及出试验结果报告。 hHEPNR[.
2. 包机械设备的进、退场及费用和临时设施及其费用。 9`INC~h
3. 包负责办理政府部门的一切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 NQR^%<hU
四、 工程内容及要求: z{M8Yf |
1. 挖孔桩总数为241条,需钻探的约205条,桩径1200MM~1800MM,共约 C$K+=jT
1300M。 -ek1$y9)
2.入岩要求:全部以微风化为桩基持力层,要求挖孔桩挖至持力层时开始钻探,钻至持力层3D或5M以内。 m#MlH=-
3.取样试压:1200MM—1600MM桩径的一孔二组,1800MM的一孔三组。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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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试压岩样必须提供真实试验数据,不准弄虚作假。 F"=Hp4-C
4.报告日期:试验数据分三批出示,每批30—50孔,每孔试验数据必须在该批次钻孔取样完成五天内提交给甲方,全部取样完成后十天内提交盖有*市质监站的“地基基础检测登记”章的勘察报告。同时负责把设计变更前的部份桩孔已超前钻的结果报告合并在本次勘察报告之内,做成一套完整的有*市质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