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某群友)
以虚构想象的供消遣的文艺作品,作为否定严肃缜密的供现实使用的工程规范,请问此逻辑合乎科学耶??真乃怪事!
更长寿更结实(15333008199@163.com)
听话不听音,放屁动脑筋。哪个否定规范了?看仔细了!
废除就是否定规范吗?新加坡建筑工程没有规范,不是照样盖大楼?
况且本人也要进入国家规范的编写组,还能自我否定吗?
废除的意思是:规范不是设计的唯一标准。
东****(某群友)
你太激动了。。失去理智也就失去了对话的意义。
君且随意,吾自走也~
更长寿更结实(15333008199@163.com)
别走,只是按照规范做设计,而没有征求消费者的意见,提供多方案供消费者选择,也未明确告知设计的安全适用范围和超过设计范围以外的风险和后果,一旦消费者受到伤害,法庭上见。
想推卸责任,没门!!!
自己干的糊涂事,终身责任,别想一走了之。
弱弱地问一句,您是丑陋的土木工程师,还是自私的开发商呢?心虚了?
刚刚长江上沉了一条船,据说是符合最低造船规范要求的,告诉你,人死了赔少了都不行!
人家消费者上船以前,东方之星的设计者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这条船符合国家内河航行的造船规范,抗风能力是普通的十级,如果发生十级以上的大风或者是虽未超过十级但轨迹特殊,有可能发生倾覆,您如果上船需要承担可能死亡的风险。
提供了能抗11级、12级、13级、14级、15级、16级......大风轮船的多个方案供消费者选择,并且告知了消费者相应的安全范围和风险,发生超过设计范围的外部作用造成人员伤亡后设计者没有责任,消费者自行承担选择的后果,但是,如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提供多方案供消费者选择,则设计师依法赔偿以致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哈哈哈,不吭气了,好好想想吧,我亲爱的同行们
曾经有一位同行好言相劝,望您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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