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实是,出现好几次做的道路跨行政区划界了,然后以行政区划界为界作为确定抗震烈度、地震加速度定值的边界。实际是这条道的地层、地貌相差不大。
比如“拟建工程K0+000~K0+535路段地处**境内,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分组第三组;K0+535~K6+110路段地处**境内,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分组第三组。”
再比如“本工程K1+120~K2+020属**辖区,位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设计地震分组属第二组,基本加速度为0.15g,建筑场地类别属Ⅱ类,反应谱特征周期0.40s。本工程K2+020~K2+600属**镇辖区,位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设计地震分组属第三组,基本加速度为0.15g,建筑场地类别属Ⅱ类,反应谱特征周期0.45s。”
这还是相差不大的,如果相差大的话就有点可笑了,向左一步一个区,向右一步一个区。现在写报告就是一句话,八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