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好!没有冒犯不冒犯的,我只是想就事论事。毕竟吴越也许是你工作的第一个单位,说几句老东家的好话也无可厚非,我也应该尊重你的这方面表达。但是在我离职这件事情上,吴越做的也太无耻了!根本与沟通无关。具体经过我在那个吴越的招聘贴子里有图片作了客观叙述。在去吴越之前我带证情况下国企也呆过浙江其他的民企也呆过,离职时都曾遇到资质延续的情况,但是最后都和平分手了。虽然我们不认识,佃说来惭愧,我还是算是虚长楼上一些年岁的校友。当时吴越老板第一次打电话邀请我,说什么我是老hh(校名)啦,我们这儿有好多hh的呢,仿佛有多喜欢我们母校,吴越又多么和我有缘似的。但是实际情况呢?短短几年连你我在内校友不是走掉四五个人了吗?除我以外估计离职时也不是那么爽快的,想必大家彼此心里有数。好笑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时候,吴越竟然把自己发的招聘广告拿出来做证据,也不自己先照下镜子看一下他自己能不能解开他自己设的套。招聘广告上回贴自诩连利润分成什么的,年薪35~40万,我提出离职因新冠疫情后来吴越后来不需要用我的证了,吴起通过别人带话说应该年薪20万,已经给过了,企图拿一张离职证明换取欠我的十多万元。明明招聘广告上说有五险一金,但是上班后告知,公积金单位应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就是说个人代单位行使单位缴纳公积金的那部分义务,这也叫有公积金?广告上说每周双休,可实际上是不是双休老板说了算,老板叫周六上个班开个会什么的就是这周只休一天了。当时谈意向和签劳动合同时,吴越没有向我提关于纸质注册证书的保管问题,但我上班不久,吴越就借口要走我的几个个人证件,这本是违法行为,吴越总经理还振振有词地说,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规矩,在他看来,单位的规矩比国家法律地位高。辞职前我正当要走我的证件,诉讼开庭时吴越竟然当庭诬赖我是从单位偷走我的个人证书,真是毫无底线!另外,说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不是笑话你,而是好意提醒你,论坛里不便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