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zznchy于2011-03-05 10:09发表的 :
7cP@jj 勘察结果是否符合当时的94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如果符合,那么建设单位现在建设,规范变动原勘察可能不能适用,需补充修正勘察(或重新勘察),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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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re 1、这个基本就是正解了!!!不过,无论报告适用哪些规范,应该说基本的岩体条件、计算、结论等都必须是正确的。这个是大前提!!!
Dr&('RZ4 2、至于说由于规范的变化,造成如承载力原为标准值,现为特征值等等的问题,只要是相同场地、原先的勘察深度满足现在的建设需要,那么就可以简化处理,没必要重新勘察,只需按现行规范重新整理报告即可。
当然,这个需要业主承担相应的技术工作费。如果场地有变动、或因设计变更造成原勘察深度不足,可根据需要补勘,费用另计。
^FmU_Q0 3、如果审图提出的6个问题中有
违反强条的,那么可以说也会违反老规范的相应规定。只能说是原先的报告有问题了,这个自然是勘察单位承担责任。
O|IG_RL] 4、至于单位改制了,那就要看改制时责任延续归谁了,简单的说,谁扛了原先的牌子(即使可能单位名称也有改变),谁就应该承担过去的一切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也就是说
责任、利益、风险共担。[ 此帖被独占一江秋在2011-03-11 08:3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