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勘察任务和内容 {IJV(%E
第五条在风电场场址规划选点的基础上,为选定风电场场址及 h{S';/=8
风电机组等建筑物的布置方案,提供有关的地形和工程地质资料。 }-k<>~FA
第六条预可行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 ]v@#3,BV
1、提供为风能资源评估和选址所需的场区地形图。 *I`, L/
2、对风电场场址的区域构造稳定性作出评价。 ' eO4h^
3、初步查明风电场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Mi9A%ZmP
作出初步评价。 ePK^v_vBD
4、根据需要进行天然建筑材料勘察。 m,$oV?y>j
5、根据需要进行施工和生活用水水源的调查。 zWgNDYT~
第七条确定风电场场址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及相应的地震基 |uQJMf[L)
本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