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这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是必须遵守的。 IqOg{#sm
2 勘察等级和工作量应按工程的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地基复杂程度综合确定,应尽可能地利用已有资料,但如何利用及其程度应由勘察单位考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Q7%4 `_$!
3 法律上确实规定了建设单位有责任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协调处理施工场地的一些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但实际工作中情况却不尽如人意。问题主要是三方面: b 2gng}
(1)甲方属于强势地位; h Yu6PWK
(2)勘察单位不够坚持; Z;0~f<e%
(3)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 dcz?5O_{,
我本人意见是,这一条一定要坚持,一旦出了问题不是一个小事,有时损失是非常大的,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 感谢各位,请持续关注本版块,踊跃发帖,我静候拜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