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监测技术成果文件编制。 lbPxZ'YO#
5.1一般规定: +0OQ"2^&
5.1.1监测技术成果文件宜包括监测过程中提供的监测日报表(速表)、监测中间报告(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 3"".kf,O5e
5.1.2成果文件中提供的数据、图表应客观、真实、准确。 {`'b+0[;@
5.1.3成果文件应标识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编写单位、提交报告日期等。 zR4huo
5.1.4中间报告和最终报告应标识主要工程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企业行政负责人以及企业名称等,并应加盖企业行政章。 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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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监测日报表和中间报告 8WH>
5.2.1监测日报表(速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uw&)A
(1)实测基坑围护体系各监测项目的日变量值、累计变量值,必要时绘制有关曲线图; KQqlM
(2)实测基坑周边环境各监测项目的日变化量、累计变量值、必要时绘制有关曲线图; kahv1s-
(3)应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对达到和超过监测报警值监测点应有明显的报警标识; Zj JD@,j
(4)注明工程名称、编号、填写日期、天气情况、有关施工工况以及发出监测报警的施工措施,并由工程负责人、记录人、计算人、校核人签字。 ?z6C8T~+
5.2.2监测中间报告(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F7aFvl*
(1)相应阶段的施工概况; \bg^E>-
(2)相应阶段基坑维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 ^ey\ c1K
(3)对各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并绘制成有关图、表; %tMfOW
(4)监测报警情况及施工处理措施; kK(633s
(5)对相应阶段基坑围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 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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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负责人、审核人签字。 B}Qo8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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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最终报告 M;E&@[5
5.3.1最终报告应包括文字报告和图表二大部分。 \8pbPo=x
5.3.2文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z7CYYU?
(1)工程概况; g/E;OcFaO
①工程地点、建筑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wo_
②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概况; >eXNw}_j
③监测依据以及执行的重要技术规范、标准; 4eKJ\Q=nX5
④监测目的、要求以及主要监测内容; *n47.(a2i
⑤监测起止日期、投入人员、主要设备仪器以及完成工作量。 ;#+#W+0
(2)工程地质概况: 97g\nq<
①应用勘察报告的企业名称、编号等; &`9lIVB,K
②本场地地层构成与特性以及地基土主要指标; iPIA&)x}
③地下水类型、埋深条件、水位标高等; fVkl-<?x
④场地明(暗)浜等不良地质现象,包括填土、明(暗)浜埋深等。 wK3}K
(3)基坑周边环境: ]mc,FlhU@
①周边建(构)筑物位置、结构、层数等现状; 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