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勘察成果质量评定标准 WW[G ne
10.1质量评定分级标准 6^#@y|.
10.1.1勘察成果无原则性和技术性缺陷,一般性缺陷稀少,全面满足强制性规范和任务委托书要求者为优良级(仅内部评定). RK\$>KFE
10.1.2勘察成果无原则性缺陷,存在的技术性缺陷稀少或仅存在较多一般性缺陷,但不导致出现工程安全性隐患,基本满足强制性标准和任务委托书要求者为合格级。 nf,u'}psdJ
10.1.3勘察成果存在原则性缺陷或较多的技术性缺陷,存在工程安全隐患或重大技术经济问题,不能满足强制性标准的重要条文或任务委托书的主要要求者为不合格级。 RbN# dI'
10.1.4勘察成果质量评定为优良级或合格级的,在审查意见书的“审查结论”中统一定为“报告质量合格”。其中,审查内部评定为“合格级”的,应在“审查结论”中指明“基本满足规范和任务委托书的要求”,且报告存在的技术性缺陷,勘察单位应进行修改,并将修改部分送审,经复核、验章确认,方可提供使用(一般性缺陷自行修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