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的利用与处理
1、利用软弱土层作为持力层时,可按下列规定:
(1).淤泥和淤泥质土,宜利用其上覆较好土层作为持力层,当上覆土层较薄,应采取避免施工时对淤泥和淤泥质土扰动的措施;
(2).冲填土、建筑垃圾和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当均匀性和密实度较好时,均可利用作为持力层;
(3).对于有机质含量较多的生活垃圾和对基础有侵蚀性的工业废料等杂填土,未经处理不宜作为持力层。
2、局部软弱土层以及暗塘、暗沟等,可采用基础梁、换土、桩基或其他方法处理。
3、当地基承载力或变形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地基处理可选用机械压(夯)实、堆载预压、塑料排水带或砂井真空预压、换填垫层或复合地基等方法。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应通过试验确定。
4、机械压实包括重锤夯实、强夯、振动压实等方法,可用于处理由建筑垃圾或工业废料组成的杂填土地基,处理有效深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5、堆载预压可用于处理较厚淤泥和淤泥质土地基。预压荷载宜大于设计荷载,预压时间应根据建筑物的要求以及地基固结情况决定,并应考虑堆载大小和速率对堆载效果和周围建筑物的影响。
采用塑料排水带或砂井进行堆载预压和真空预压时,应在塑料排水带或砂井顶部作排水砂垫层。
6、换填垫层可用于软弱地基的浅层处理。垫层材料可采用中砂、粗砂,砾砂,角(圆)砾、碎(卵)石、矿渣、灰土、粘性土以及其它性能稳定、无侵蚀性的材料。
7、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对于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时要综合考虑土体的特殊性质,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
8、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的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9、增强体顶部应设褥垫层。褥垫层可采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等散体材料。碎石、卵石宜掺入20%-30%的砂。
楼主说的太好了!
"为了少走弯路 , 大家都希望吸取自己和他人的经验与教训 . 现拟逐步将自己收集的一些工程实例和数据公之同行(其中他人设计的工程多是偶然碰到的) ,亟望抛砖引玉"(来自网络)
一.软土地区低层建筑的沉降计算
余姚某三层联立式住宅 , 共四幢 . 因靠近附近居民住宅而无法使用沉管灌注桩 , 故采用筏基 . 其中二幢建至二层时 , 最大沉降已达九厘米 , 沉降差已超过规范规定 . 现已采用锚杆静压桩补强 . 具体数据见附图 .
按规范规定 , 该工程可不作沉降计算 . 但我们 (我与浙江大学朱向荣)认为 , 低层建筑是否进行沉降计算 , 实际因素似还应包括 :
1 . 虽然业主一般不会提出沉降要求 , 但对于联立式住宅等高档建筑 , 最终 沉降似应小于十厘米 .
2 . 建筑物的体量 . 显然体量越大 , 沉降控制要求应该越严 .
3 . 压缩模量的大小与软土层的厚度 . 我们的初步想法是 , 较厚的流塑—软塑状软土 , 压缩模量Es 小于 3Mpa , 似仍应计算沉降 .
其实 , 沉降计算并非难事 , 算一下沉降总不会错的 . 主要困难可能还是在正式设计前 , 通过沉降计算来进行优化设计 . 如上述联立式住宅 , 因某些原因不能采用沉管灌注桩 , 则最合适的基础似应为箱形基础和沉降控制复合桩基 (逆作法锚杆静压桩复合桩基) . 由此可见 , 有时优化设计反而将增加造价 , 但降低了风险 .
二.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正确判读问题
不能完全排除地质勘察报告数据出错或不够全面的可能 ,因此存在对地质勘察报告如何正确判读的问题 。 现举三例试说明之 。
1 。勘察报告未提供各种桩型的沉降估算 。 路桥某二层厂房 , 根据勘察报告建议采用 21m长沉管灌注桩 , 静载试验合格 。 但建成后尚未投入使用 , 两边墙面已出现对称的贯通墙体的斜裂缝 。 而同一厂区采用三十余米长桩的六层办公楼则无恙 。 该地质监站工程师说 ,此地多层建筑采用三十米左右长桩较可靠 。 该工程设计人员事先未考虑收集本地经验 , 又未进行沉降计算 , 确乎有点象“盲人骑瞎马”了。
2 。 勘察报告符合规范规定 , 只是未建议对采用天然地基的低层住宅控制沉降 。 余姚某三层联体式住宅的勘察报告给出持力层的fk=80kPa , 下卧层的fk=60kPa 。并建议若由于靠近民居而不能打桩的话 , 则可采用天然基础 。 但建至二层时实测平均沉降已达 70mm ,最大沉降差 37mm已超过规范规定 。 于是停下来采用锚杆静压桩按复合桩基补强 。 该工程设计人员对勘察报告判读失误的原因在于 , 未注意高档住宅的最终沉降应小于 10cm , 而当土的当量模量小于 3Mpa时欲采用天然基础 , 仍应计算沉降以便判断能否采用天然基础 。 更何况该工程的基底附加压力 62.2kPa已远远超过该处下卧层淤泥质粘土的结构强度了。
3 。勘察报告的数据局部出错 。 上海松江某二层厂房 , 根据勘察报告提供的各土层桩侧摩阻力与桩端阻力计算得单桩承载力为 500kN ; 但打完桩后静载试验所得单桩极限承载力仅为 500与750kN 。于是重新进场补桩 。再由勘察报告提供的双桥静力触探数据 , 按“JGJ94-94桩基规范”的 (5.2.7)式计算得到的单桩极限承载力为 790kN ,确与静载试验所得单桩极限承载力相近 。 由此可见勘察报告建议的各土层桩侧摩阻力与桩端阻力有误 。 然而勘察报告永远不会忘记指出 ,单桩承载力应以静载试验结果为准 。 何况勘察报告提供的双桥静力触探数据并未出错 。 该工程设计人员对勘察报告判读失误的原因在于 ,既然你为了满足业主抢进度的要求而同意先打桩后进行静载试验 , 那么为了规避由此而必然产生的风险 , 就必须采用各种方法去正确判读勘察报告提供的数据了 。舍此别无良方 。
以上所述的几点教训 , 希望对同行有所帮助 。
三.上海地区复合桩基历史点滴
《复合桩基设计和施工指南》(龚晓南主编,2003年,人民交通出版社)第262页指出,上海地区于廿世纪三,四十年代建造了包括上海外滩沿江建筑的一系列高大建筑物,其中许多采用桩基(大多数用洋松木桩)。而当时桩基础设计计算方法是:承台下土体承受每平方米八吨,余下的荷载由桩群允许承载力承担。与近年来许多“桩土共同工作”的研究者提出的种种方法相比,上海廿世纪三,四十年代设计方法的计算用桩量是最少的。这些已稳固地站立了六,七十年的老建筑的工程实践表明,问题可能是我们的设计理论不完全符合实际。
我幸运地接触过一些老建筑数据与老工程师的经验。为了不割断历史,现将偶然收集的上海地区三,四十年代复合桩基的四个工程实例提供给同行,希望有点用处。
1 。 上海沪南冷库一库,建于 1932年,八层无梁楼盖,活载为 10~15kN每平方米,片筏基础,采用 18。288m长的洋松木桩共约 650根,桩端位于 Es=3.56Mpa的粘土层。该冷库一直使用到九十年代,现已改建为旅馆。基础图与地质报告见附图。
2 。上海沪南冷库二库,六层,活载为 20kN每平方米 ,条形基础,采用 3.66m长的楔形木桩。使用情况一直良好。基础图见附图。顺便说,采用这样长度的短桩,现在简直难以想象。
3 。 上海东海大楼(即上海南京东路新华书店所在大楼),原名“迟淑大楼”,由著名犹太人哈同建于三,四十年代。六层,八十年代加二层。条形基础,采用 6.1m长的木桩。又是一个现在难以想象的复合桩基。
4 。 上海河滨大楼,位于苏州河边,4.5万平方米,平面尺寸约为 19x260m。八层商住楼,片筏基础,采用2000根 15m长的木桩。上世纪八十年代还加建了三层。
复合桩基在上海地区有数十年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再加上上海民用建筑设计院原软土研究室前辈们的多年默默努力,也就难怪沉降控制复合桩基的设计方法会产生在上海了。
四.天然浅基础沉降计算准确度
对天然浅基础沉降计算常闻异议,认为沉降计算经常不准,因此算出来没有什么实用价值。这除了有时因为竣工沉降不大而质疑计算沉降(这可能源于将竣工沉降与最终沉降搞混了),确实也反映了一个现实:即有时计算值确实明显大于实测值。同时请注意一个重要信息,实测值明显大于计算沉降的现象对于天然浅基础尚未听说过。
现举出部分工程实测数据试图说明之。
1. 上海绢花厂,七层厂房,格筏基础,计算沉降55cm,实测推算最终沉降为59cm(沉降观测近八年);
2. 上海第五服装厂,格筏基础(按七层设计,先造五层),计算沉降(按五层)约70cm,建成后三年实测最大沉降已达48cm;
3. 上海衬衫三厂,片筏基础(按七层设计,先造五层),计算沉降(按五层)72cm,建成后六年实测平均沉降已达35cm;
4. 上海康乐大楼,箱形基础,十二层,计算沉降21cm,实测推算最终沉降为16cm;
5. 上海四平大楼,箱形基础,十二层,计算沉降21cm,实测推算最终沉降为12cm;
6. 上海华盛大楼,箱形基础,十二层,计算沉降19.2cm,实测推算最终沉降为24cm;
7. 上海胸科大楼,箱形基础,十层,计算沉降49. 2cm,竣工时沉降已达35cm;
8. 温州华侨饭店,条形基础,虽然采用1.2m厚的砂垫层解决地基土的强度问题,但当然不可能解决沉降问题,实测沉降历时二十年,计算沉降130cm,实测推算最终沉降为113cm;
9. 上海衡器厂,片筏基础,三层厂房,计算沉降37cm,竣工时沉降6cm,且数年后回访目测发现沉降无明显增加;
10. 上海部分浅层粉土地区(粉土厚6~9m,下卧层为软土),六~七层住宅采用天然浅基础,实测沉降量明显小于计算沉降。
由上述工程实例可知,相当部分的天然浅基础计算沉降与实测推算最终沉降还是符合得较好的。
有的工程如上海衡器厂的实测沉降明显小于计算值,原因有二:该厂房建于单层厂房旧址上,地基土已经固结;其次,该工程的基底附加压力为56kPa,小于软弱下卧层淤泥质粘土的结构强度(60kPa)。可见实测值小于计算值并非事出无因。
浅层粉土地区多层建筑的计算沉降远小于实测值一事,据《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08-37-94)》介绍,与该地区土层的应力历史对粘性土压缩性的影响有关。该规范还提供一套分别用于正常固结土,超固结土,欠固结土计算沉降的公式,并通过一些工程实例验算,证实计算沉降与实测值较为接近。
总之,只要掌握了土层的应力历史,计算沉降还是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即使计算值有所偏差,也是偏于保守。因此不能说天然浅基础的沉降计算没有实用价值。比如“设计反思录一 : 软土地区低层建筑的沉降计算”所述的余姚某三层联体式住宅,若事先计算出未乘以经验系数的沉降值为45cm,那么即使经验系数取为0.5,则最终沉降还将达到20多厘米。由此就应觉得该工程采用片筏基础的风险太大,可以考虑选用箱形基础或复合桩基了。
五.中短桩复合桩基的经验与教训
上海地区廿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起,多层建筑地基由强度控制,多采用天然浅基础。到了八十年代,因沉降较大影响使用,而开始注意控制沉降量;加之六,七层的住宅,其基底附加压力常超过软弱下卧层强度,于是开始另寻途径。
三,四十年代的老建筑多采用桩尖未达到暗绿色硬土层的“悬桩式”中短桩复合桩基,情况似乎都不错;老工程师又有“桩间土承担30%,桩承担70%”的传统经验,于是一些多层建筑逐步开始采用“悬桩式”中短桩复合桩基。近十年的实践,有经验也有教训。现介绍一些典型的工程实例。
1. 上海新成五金厂与肇方塑料厂,二幢六层厂房,筏基加八米短桩,桩端土为淤泥质粘土,竣工时沉降约10cm,数年后目测沉降已超过20cm。
2. 上海第二服装厂,五层厂房,筏基加八米短桩,桩端土为淤泥质粘土,竣工时沉降约20cm,数年后目测沉降已超过30cm。值得注意的是,该厂房长达80米,虽然沉降较大,但完全没有出现因沉降差引起的裂缝。而附近采用天然浅基础的厂房均有裂缝,无一例外。这说明短桩复合桩基能够调整沉降差。
3. 上海东华皮件厂,四层厂房,筏基加八米短桩,桩端土为淤泥质粘土,竣工后三年实测沉降约25cm。
4. 上海梅陇小区,六层住宅,筏基加八米短桩,桩端土为淤泥质粘土,竣工时实测沉降已达15cm。但其沉降差比同一小区内采用天然浅基础的五层住宅要小些,这可以从住宅墙面上裂缝的多少与大小看出来。
5. 上海梅陇路仓库,三层,活载每平方米 10~20kN,条基加六米短桩,桩端土为粉砂,下卧层为淤泥质粘土。竣工时实测沉降小于5cm,后期几乎未增加多少沉降量。
6. 上海岚皋路5#,6# 六层住宅,条基加七米短桩,桩端土为粉砂,下卧层为淤泥质粘土。实测推算最终沉降为4cm。
7. 上海永兴路口琴厂八层商住楼,条基加6.5.米短桩,桩端土为粉砂,下卧层为粘土。竣工时沉降远小于5cm,多年来目测,沉降也没有多少发展。
8. 上海苑南华侨新村六层住宅(三幢),十七米桩,桩端土为粉砂,下卧层为粉质粘土。实测推算最终沉降为6cm。
由以上工程可以看出,当桩端土为软土时,虽然短桩复合桩基解决了强度问题,但是沉降量还是相当大。当桩端土为上海的浅层粉土时,尽管下卧层仍为软土,但实测推算最终沉降均小于10cm,令人满意。
这与三,四十年代老建筑的实践经验似乎不同。但究其原因,首先由于未能收集到老建筑的实测沉降,因而并不能说明老建筑的沉降都较小;其次,老建筑似多位于老城区,可能其土层因为数百年旧建筑与人类活动的影响,属于超固结土。如前述沪南冷库一库,表层填土厚3.9m,其物理力学指标已接近上海的表土硬壳层,而且其下还没有淤泥质土。由此看来,部分老建筑的实际沉降量可能较小这一点还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
事实上,目前上海在多层住宅中经常采用的0.2x0.2x16m微型桩复合桩基就仍然是桩尖未达到暗绿色硬土层的“悬桩式”中桩复合桩基,只是桩已改为由两根八米长桩接起来的十六米长桩了。这也可以说是接受了短桩复合桩基沉降量仍然较大的教训。
转自网络)桩基础设计内容:
选择桩的类型和几何尺寸
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特征值)
确定桩的数量、间距和布置方式
验算桩基的承载力和沉降
桩身结构设计
承台设计
绘制桩基施工图
一、 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
桩侧总极限摩阻力标准值:Rsk=Up×Σlifsi
桩端极限阻力标准值:Rpk=Ap×fp
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 Rd=( Rsk+Rpk )/1.65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 Rsk+Rpk )/2.0
二、 确定桩的数量、间距和布置方式
初步估算桩数时,先不要考虑群桩效应,
当为轴心受压,n≥(F+G)/Ra
当为偏心受压,一般桩的根数应相应的增加10%~20%。
桩的间距(中心距)采用3~4倍桩径
桩在平面上的布置:有方形,矩形网格或者三角形(梅花式)形式,还有采用不等距排列
原则:使得群桩横截面的重心应与荷载合力的作用点重合和接近或者是使其重心处于合力作用点变化范围之内,并应尽量接近最不利的合力作用点。
梁式或板式承台下群桩,布桩时应注意使梁、板中的弯矩尽量减少,即多布设桩在柱墙,以减少梁和板跨中的桩数。
三、 验算桩基的承载力和沉降
四、 桩身结构设计
预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采用静压法沉桩时,不宜小于C20
五、 承台设计
独立承台、柱下或墙下条形承台(梁式承台),以及筏板承台和箱形承台,承台设计包括选择承台的材料及其强度等级,几何形状及其尺寸,进行承台结构承载力计算,并应使其构造满足一定的要求。
构造要求:承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00mm,承台边缘至桩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桩的直径或边长,边缘挑出部分不应小于150mm,墙下条形承台边缘挑出部分可降低至75mm。
条形和柱下独立承台的最小厚度为500mm,其最小埋深为600mm。
本人谈点微乎其微的看法吧。
虽然人工挖孔桩存在机械化程度不高、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要求高等不足之处,但由于进尺过程中可取得原样土分析、孔底可见、浇筑砼可采用普通浇筑法(避免了水下灌注)等特性,桩体施工质量隐患很少。且需求的机械设备少,施工方便。在一定条件下,施工成本也较低。由于上述原因,该工艺仍被广泛采用。在挖孔过程中,常出现以下问题:
1、摩擦桩采用非砼护壁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是很严重的一种弊病,如未经发现处理而直接浇筑砼将可能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这主要是由于施工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不明理论而仅参照经验的结果。他们把端承桩的施工要求生搬了过来,殊不知摩擦桩竖向承载力的主要源泉乃来自来桩周与围土的摩擦力,如采用砖等非砼材料护壁,一是护壁材料强度低,二是护壁材料与围土空隙大,摩擦面小,将极大的降低了承载力,加大了沉降量。
2、部分承包商“精”于成本控制,砼护壁用模板强度差、尺寸不准确、未适当放大,造成桩孔成型后孔规无法顺利下检,从而导致需凿护壁甚至返工。凿护壁过甚又将出现安全问题。
3、地面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外围无围护,工完后井口无遮盖。这都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以上为个人总结的小小经验,有错误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来谈谈施工图审查中的常见问题,与大家交流交流:
1. 稳定性验算问题: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未验算其地基稳定性。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未进行抗浮验算(地下室车道、地下水池的抗浮验算比较容易漏掉)。地下室的抗浮稳定性验算要求属于强制性条文,抗浮计算时的水位应由勘察部门提供。
2. 液化土层计算问题:场地存在液化土层时,未对桩基础的抗震承载力进行验算是经常发现的问题(目前桩基础大多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对根据试验确定的承载力如何考虑液化土层的影响规范未作出规定,个人建议:抗震验算时单桩承载力可参照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第5.2.12条的规定扣除液化土层的侧阻力)。
3. 负摩阻力计算问题:地面堆载、大面积填土未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考虑桩侧负摩阻力对基桩承载力的影响。
4. 布桩计算问题:桩基础设计中,仅按竖向荷载作用进行布桩,未验算弯矩作用下承台底部边桩的反力。尤其是大跨度结构、框剪结构的剪力墙、剪力墙结构核心筒底部弯矩和剪力对基础承载力的影响很大,不应遗漏。对于水位较高的地下室和短肢剪力墙、大跨度结构等弯矩较大的承台底部桩基尚应验算是否存在向上的抗拔力(大跨度结构如影剧院、厂房等,柱底弯矩很大,轴力很小,计算结果甚至会出现抗拔桩,这时应加大桩距,即加大反力力臂,尽量避免出现抗拔桩。小高层建筑由于布置较少的剪力墙,且墙肢长度小,墙底弯矩大,也容易出现抗拔桩,可同样处理)。根据电算结果进行基础设计时尚应计入底层隔墙及基础梁荷重或者承台及覆土荷重。
5. 抗拔桩设计方面的问题: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下室、大跨度空旷结构、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厂房刚接柱脚,存在着抗拔桩受力状态,在设计中往往缺抗拔桩抗裂性验算、抗拔桩静载试验及其配筋做法等要求说明。抗拔桩设计时,桩身配筋量仅按强度要求进行计算,缺少裂缝宽度验算,按裂缝宽度控制计算结果的配筋量远大于按强度要求计算的配筋量。采用预制桩作为抗拔桩时,往往只注意桩身的抗拉强度要求,桩基与承台间连接钢筋的强度要求接桩段的裂缝宽度要求经常被忽视。
6. 抗拔桩计算问题:抗拔桩配筋计算时荷载分项系数取1.0有误(审查中发现,抗浮计算时水浮力和压重分项系数均取1.0计算,当水浮力大于压重时,抗拔桩桩身配筋按“[水浮力-压重]/ 钢筋强度设计值”计算,严重错误)。
7. 单柱单桩、一柱两桩基础存在的问题:目前建筑工程大量采用截面尺寸较小的预应力管桩,且在多层建筑中采用单柱单桩或一柱两桩基础,柱底弯矩由基础梁和桩共同承受。单柱单桩或垂直于两桩连线方向的基础梁设计中,未考虑平衡该方向柱脚在水平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所产生弯矩因素,基础梁两端箍筋未按框架梁抗震构造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根据福建省建设厅[2003]24号文规定,单柱单桩之间或垂直于两桩连线之间的基础梁宜按框架梁要求设计),基础梁的上下主筋在桩承台内锚固长度与构造做法要求未加说明。如果桩身考虑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弯矩作用时也未进行抗弯承载力计算,存在着抗震薄弱环节,给工程留下潜在的隐患。
8. 桩身配筋长度:桩身配筋长度应穿透液化土层的要求大家普遍都注意到了。对软土层(回填土、淤泥)中桩基,在软土层上、下交界面容易出现塑性铰,桩身配筋长度也应满足保证穿透软土层的要求。
9. 管桩与承台间的连接节点:施工图中仅注明套用标准图,未根据标准图要求明确连接钢筋根数和型号。
10. 承台计算:应根据实际桩反力进行计算,有的工程桩反力统一取单桩承载力设计值进行计算不安全,在偏心荷载作用下桩反力可能大于该值(最大允许反力为单桩承载力设计值的1.2倍)。
11. 承台设计:套用标准图,标准图根据桩的最大竖向力设计值来确定承台型号,施工图审查时常见直接根据单桩承载力设计值确定承台型号,即把单桩承载力设计值等同于桩的最大竖向力设计值,应注意在偏心荷载作用下,边桩允许反力设计值为单桩承载力设计值的1.2倍。
12. 两桩承台抗扭设计问题:两桩承台上面承受可能产生扭矩的荷载,如布置L形墙肢、承台上布置双柱(双柱合力点与桩反力合力点重合,但单柱偏心可能对承台产生扭矩),至少应在构造上考虑扭转影响(即按梁式配置箍筋),标准图《闽2004G104》中注明“两桩承台需要考虑抗扭时由单项工程设计确定”,套用标准图时应注意该问题。
13. 抗拔桩承台配筋问题:抗拔桩承台顶部为受拉区,有抗拔要求的承台按一般桩基受压的承台进行配筋,承台顶部受拉区未配筋;
14. 基础梁板配筋问题:筏基基础梁、条基基础梁或地下室底板梁的受力方向与一般楼屋面梁板不同,其梁配筋设计也采用平法表示但未附加图示说明,存在安全隐患。
15. 承台周围土层处理问题:在未设置地下室的高层建筑部分,整体建筑的水平荷载作用主要由基础埋深范围内的土层承受,承台高度范围内的所有杂填土层均应进行压实处理,以承受
感谢各位大哥(楼主是小M,就不感想了),本人无实践经验,提点浅见,请指教:
1.二楼大哥所言,本人认为低层建筑的沉降问题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及业主的要求综合治理:建筑设计……施工处理,计算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另低层建筑应予以界定,如何界定可探讨,规范中有相关内容,但并不明确。
2.上述数据中,给我的感觉是计算均偏大,是否是上海地区特定的地质状况造成的,上海有自己的规范,计算仍然偏大吗?
回复13楼的朋友:
1。低层建筑的沉降问题作为设计的角度来讲的话主要的还是靠计算来解决。至于其它的因素设计人员是不能左右的。至于低层建筑如何界定?我认为应该说是多层比较好。或则直接按地基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必计算沉降和变形的建筑定义为低层建筑比较合适。
2。至于你说的感觉偏大,我认为应当是上海地区特定的地质状况造成的。(由于本人没有设计过上海地区的建筑,不敢乱说!)
对于基础沉降问题,我想一想一年前的那次事故仍心有余悸,现将我所遭遇的那次事故拿出来作为一个例子,希望搞基础的朋友千万要结合施工现场,慎重,再慎重!
**化肥厂浇筑改建一储氨罐的基础,原来该场地上已经有老基础,现在因为要装备的氨罐变小了,原来的老基础因跨度不同不能用了,决定将两端的老基础挖掉,浇筑新基础,中间的那个老基础保留,而在设计中,设计人员按照老基础的地质条件设计为2100*1800的独立锥形基础,但是在施工现场,对两端拆除的老基础进行挖掘的时候,在大概1.2米左右,发现了与短边平行靠近一端有一条形基础,经确认,是以前厂房的基础,于是施工一方要求设计方重审方案,甲方由于赶时间也催的比较紧,最后经设计人员同意决定将原条基保留,条基旁边挖到持力层,全部用毛石混凝土垫起来,再浇注基础。
事故发生在氨罐安装后半年左右,发生氨泄露,遭成该厂多名工人中毒,两名工人死亡。幸亏该厂处于郊区,不然后果难已想象。后经分析,主要是因为新基础发生倾斜沉降,再加上新老基础沉降不均,引起氨罐顶部输送管道被扭动撕裂造成。我作为该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虽然因为曾发现基础问题,而没被追究责任,但那种后怕象一把高悬在头顶的剑时时提醒着我,责任与安全,希望所有搞基础的朋友要多跑跑现场,结合实际,不能凭经验想当然。
基础沉降要有讲究,特别是独立基础,其下的持力层一定要相同,绝不能一边软一边硬,出现倾斜沉降,这在一般的场地很容易满足,主要针对那些拆建的,而且对于一些重要的工业设备基础,最好不要搞新老基础搭配使用
(转贴)基础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与地质报告矛盾。
2. 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垫层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 mm,在软弱土层中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 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50mm。并应进行裂缝宽度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将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距调幅、有的下端按铰接、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等,也不进行裂缝计算,导致违背强条。
4. 地下室外墙与底板连接构造不合理;外墙钢筋的搭接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5. 地下室外墙设计中应考虑楼梯间,车道等支承条件不同的外墙计算与设计,不能与一般外墙相同。当顶板不在同一标高时,应注意外墙上部支座水平力的传递问题。
6. 地下水位较高时,应特别注意只有地下室部分和地面上楼层不多时的抗浮计算,采用桩基时应计算桩的抗拔承载力。
7. 高层地下室采用独立柱基或条基加抗水底板时,应在抗水板下设褥垫,以保证实际受力与设计计算模型相同。
8.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3.0.2条进行地基变形设计。
9. 对一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强条)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
2) 体形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
3) 摩擦型桩基。
桩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并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表5.3.4的规定。
10. 对建筑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要求,设计人普遍不够重视。变形观测工程范围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10.2.9 条(强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a.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 加层、扩建建筑物;
d.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 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观测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T 8—97)的规定。
11. 沉降缝基础与偏心基础:
砌体结构的沉降缝基础作成下图形式:根据力的平衡原理,大部分基础存在零压力区,所设计基础不能提供设计所需的地基承载力。许多柱边与基础对齐的偏心柱基也同样存在问题。零应力区不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4.2.4条的要求。
12. 防潮层以下墙体采用水泥砂浆时应注意验算其强度。(因为水泥砂浆对强度的折减)。
13. 个别工程的柱基高度不满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柱基的抗冲切、抗剪不够。
14. 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15. 砌体结构的地下室问题。(240)
16. 地基承载力应为特征值。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第3.0.4条)
A.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其对应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B.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C. 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基础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D. 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和相应的基地反力,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17. 地下一层墙体能否作为筏板的支座问题。这个问题在砖混及混凝土结构中都存在。
18. 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应按计算设置基础梁。
19. 基础零应力区的面积问题: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应力;其他建筑,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在设计轻钢结构时,应特别注意。
20. 地下室顶板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的嵌固部位时,不能采用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
21. 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是否计入规范的框支层数的问题:
若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则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不计入规范允许的框支层数之内。
22. 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如果地下室顶板不作为上部建筑物的嵌固点,建筑
素砼桩复合地基调节不均匀沉降
一栋高层建筑物的基础坐落在不同的岩土层上,设计要求设计承载力为fa≥450kPa,地基岩土的类别有三种分别为:石英砂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1500kPa,可视为不可压缩层;泥岩强风化层fak=450kPa,E0=42MPa,可直接利用该层做为地基基础持力层;Q3老粘性土,fak=400kPa,Es=15.0MPa,该层经深宽修正fa>450kPa,承载力方面各层土都可达到设计要求的450kPa,但是不均匀沉降较大,变形就不能满足要求。
如果采用桩基进行处理来调节不均匀沉降,造价较高业主不易接受,经过反复的论证,决定采用低强度素砼桩复合地基来处理老粘性土部位来调节沉降。同进在石英砂岩的部位进行褥垫处理。
低强度素砼桩,是要求桩土共同作用,在基础下设300厚的砂石垫层。素砼桩施工完毕后,进行了静载试验对比试验。在石英砂岩褥垫层处理的部位,设计荷载对应的沉降量为5.0mm左右,复合地基部位设计荷载对应的沉降量为4.5mm左右,通过试验对比本次的复合地基处理满足设计要求,此设计达到较为理想的结果。
目前主体工程刚开始做,等待主体封顶后,通过沉降观测的实测资料进一步验证设计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