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批准建设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批准建设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
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国科发基〔2008〕248号
教育部:
根据你部报送的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经审查,该实验室的建设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决定批准该实验室的建设计划。
实验室名称: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GeoMechanics and Deep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建设承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单位负责人:葛世荣
请你们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内容,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工作。
在建设期间,实验室应进一步凝练科学发展目标,提升科研水平,特别要在队伍组织、实验研究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成为国家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设计划完成后,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