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勘查监理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一些看法: L2:oZ&:u`J
1. 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尤其是公路,铁路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由于资方或者建设单位本身出于审慎的考虑,勘察施工阶段的监理介入很普遍,但是效果一般,抛开客观的经济利益挂钩等现象,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本身执业水平也受限很大,我觉得如果想严格执行和推广注册制度,全行业联动很重要,制度上各个单位配备一定的注册执业人员都是必要的,毕竟制度建设需要过程和时间,应该有一定的缓冲期,最终的目标是达到相对完善和可控的机制或者制度。 [I#Q
2.定期开展行业内规范工作文本的解读,特别是对于外控体制(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的从业人员,对于专管负责人对于专业报告的内容详尽解读是很重要的,只有真正了解和掌握内容的基本要求,才可能提出比较有针对性的结论或者意见。更好得履行监督责任。 b=6ZdN1
3.制度建设的主要作用是规范,真正起作用的还是要在执行环节,广泛开展审计,第三方质量管控机构的介入可能更好解决种种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