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
对于单位工程而言,是指一个独立的建筑单元,即设计有独立的建筑基础平面图,如几号楼,某某车间,某某桥等,而不能将某小区同时建设的几栋类似建筑归为一单位工程,这点容易区分。但对于单位工程的相同条件的工程桩应该这样理解:抽样依据的条件必须一致,比方某工程采用CFG桩复合地基,置换率不统一,分别为m1,m2,则抽样时应对两种置换率分别进行抽样,而不能把总桩数作为基数。
至于你说的两栋楼按其总数抽样的问题,显然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你无法用一份相同的报告分别提交给两栋楼的基础验收,而且如此抽样很可能达不到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的最低数量,例如两栋楼各310根桩,总数为620根桩,按总数抽1%则检测7根既可,但分别抽样则要各检测4根,总量为8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