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 开采量。通过井、渠从含水层中取出的流量。开采地下水可改变地下水的天然流向,使部分排泄量改从井、渠中排出。也可扩大地下水的消耗总量,有可能促使补给量增加。例如在下渗和蒸发的补给排泄类型中,因开发将地下水位降低到极限蒸发深度之下,可使原来蒸发损失的地下水转化为开采量,而为人们所用。又如在河水补给地下水的情况下,因开采而使原来的地下水位大幅度降低,促使河水更多地补给地下水。当存在着这种相互影响时,地下水资源评价必须和地下水开采设计一起进行。开采量又分稳定的和不稳定的两种,前者是指流量和水位均稳定不变,或仅作周期性的波动;后者是指流量或水位持续变小或下降情况下的开采量。不引起地面沉降、地下水水质恶化或其他不良现象的稳定开采量称允许开采量。 :dnJY%/q
从长期均衡观点看,非静态地下水的储存量的根本来源是补给量。前者是在补给量大于排泄量的情况下积累起来的。当补给量持续超过排泄量时,则储存量终将达到它的极限值而使地下水溢出地表,沼泽化就是这样形成的;反之,最小储存量以上的地下水总有疏干之日。大自然中现存的地下水,在未开采前,大多是处在补给量和排泄量周期性相互消长和储存量周期性波动的自然过程中。 `u_Qa
开采量中稳定的部分来自补给量,不稳定的部分则来自于储存量。地下水的开采,按其性质虽也属排泄,但开采量与排泄量有一个重要区别:即排泄量因受地下水天然运动的制约,为补给量所控制,故其变化是有规律的,在天然条件下长期累积的排泄总量应等于补给总量;而开采量则不受地下水天然运动的制约,可人为地任意扩大,甚至疏干含水层,因此是地下水存在或消失的决定因素。 Qa4MZj;$K
资源和储量的关系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的水文地质工作者评价地下水量时,用了H.A.普洛特尼科夫提出的四个储量:静储量(某一含水层中地下水的年最小体积)、动储量(通过含水层某一断面的流量)、调节储量(地下水位年变幅范围内的水体积)和开采储量(流量不会衰减,水质不会变坏的开采量)。由于这四个储量不能完善地反映地下水的数量,从70年代开始引用地下水资源的概念,但储量的概念也未完全放弃。因此,找出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搞好地下水资源评价。 dh -,E
水量评价方法 由于地下水是流动的,对其量的评价必须从一个完整的补给排泄系统出发。如这个系统很大,而只能在其局部地段做工作,则常以开采量的确定来代替资源的评价。如能确认需要水量远小于补给量,因而开采是稳定的,则直接用需水量作为开采量,并据此设计开采设施的类型、数量和位置,计算开采时的最大水位降以其不超过允许值为合格。也可利用已有的开采经验数据用比拟、统计等方法确定开采量。也有根据试验的抽水量确定开采量的。 `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