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高教授的回答: 3.@I\p}
我国首次见之于全国性规范的地基承载力深宽修正方法是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中。需要了解现行规范的深宽修正方法的由来、修正系数的取值依据以及修正方法的适用条件,必须追溯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的编制。 7CV}Q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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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70年编制全国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时,根据大量载荷试验资料,经统计分析给出了各类土的地基承载力表,当时的深宽修正方法主要是为这批承载力表的使用配套编制的。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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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时,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规范手册的一些资料,用经验的方法提出了各种土类的深宽修正系数。为了验证这些深宽修正系数,曾经进行过一批不同压板宽度和不同超载的载荷试验,但结果不理想,就没有利用这些试验资料。 %Z!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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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年编制地基规范的资料,在“允许承载力随基础宽度及埋深的修正”这一节中,是这样记载的:[1] “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在深度修正问题上,仍按照目前国内已有的实践经验采用,并以少量的试验资料校核后认为:对粘土及亚粘土值 取1.5,对轻亚粘土取2.0,基本是合适的。”“砂类土的深宽修正,原则上按j=35°将砂类土划分为二类,一类为中密、密实的细粉砂,另一类为中、粗砂、砾砂及碎石类土。对于很湿饱和的稍密粉、细纱,因其变化很大,未作规定。对第一类砂,取平均内摩擦角32°为基数,按塑性荷载公式系数 , ,考虑不利因素后,取 , 。对第二类砂,取平均内摩擦角38°为基数,按塑性荷载公式系数 , ,考虑不利因素后,取 , 。”这种深宽修正的方法和深宽修正的系数就这样沿用下来了,用了近四十年。 1q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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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有了很大的发展。当年,基础的埋置深度比较浅,基础的尺寸也比较小,根据这种工程条件积累的经验用于目前的深、大基础的设计,可能产生什么问题呢?这需要我们思考和研究,例如,深度修正是否需要有深度的限制?如何加以限制?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