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桩承载力的计算方法,我国的技术标准历来存在采用两种方法并存的局面。上个世纪60年代,上海地区首先编制地方的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所用的方法是由极限桩侧摩阻力和极限桩端阻力计算单桩极限承载力以后,除以安全系数2得到单桩容许承载力供设计使用,在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提供了按照土的性质查用极限桩侧摩阻力和极限桩端阻力的参数表。这个表的参数是根据地区的单桩载荷试验结果统计分析得到的。到70年代,编制全国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时,采用的是用桩侧摩阻力的容许值和桩端阻力的容许值直接计算单桩容许承载力的方法,因此规范中提供了桩侧摩阻力的容许值和桩端阻力的容许值的参数表,这就形成了两种方法并存的局面。后来陆续编制的全国性规范和地方规范,大多依照这两种模式计算单桩承载力,在使用时务必注意其区别,切忌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