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 fGTOIi@#
(水文地质部分) !W~<q{VTs
SDGJ41—84 />F.Nsujy
(试行) <xqba4O
主编部门: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ESv:1o`?n
华北电力设计院 { 8p\Y
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 ;wgFr.#hp@
试行日期:1984年8月 s i?HkJ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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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 t%$@fjz
(水文地质部分)》SDGJ41—84(试行)的通知 uy9!qk
(84)水电电规技字第17号 OpQ8\[X+
为提高电力勘测设计制图水平,更好地为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服务,根据原电 力建设总局(79)火技字第6号文的通知,由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和北京电力设计 院(现华北电力设计院)负责编制《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经主编单位几年 的努力工作,广泛地征求全国有关电力设计院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和补充,于1982 年7月完成送审稿;我院于1982年9月和10月会同有关单位分两次召开了对该制 图规定综合部分和21个专业部分的审查会议。现批准《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 定(水文地质部分)》SDGJ41—84为电力规划设计院院颁标准,自1984年8月颁 发试行。 !+KhFC&Py
由于机构调整与变动,本规定颁发后由华北电力设计院协助我院负责管理。 0m&3?"5u
在试行本规定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华 北电力设计院并抄送我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O1|75
198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