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各省(市)开展的省级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启动如何看?
勘察大师、设计大师简介
勘察大师、设计大师是经国家建设部选拔,授予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荣誉称号。
建国以来,广大工程设计人员和勘察技术人员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在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了成千上万个技术先进、适合国情的工业、民用项目设计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了弘扬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建设部先后于1988、1990年印发《关于在全国评选百名设计大师的通知》((88)建设字第423号)、《关于在全国推荐二十名勘察大师的通知》((90)建设字第40号),决定在全国范围表彰卓有贡献的设计和勘察专家,并授予"勘察大师"和"设计大师"称号。此后,在1993、2000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评选勘察大师和设计大师活动。
一、 第一次评选活动
(一)第一次评选设计大师(1988年)
1、评选范围
建国以来从事本专业设计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具有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成绩卓著,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的在职和离、退休设计人员。
2、评选条件
(1)曾多次主持过国家或地区重点工程和大型民用建筑的设计,其设计水平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有突出代表技术水平的作者。
(2)在消化、吸收、应用、推广国内外先进技
术方面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获得过国家优秀设计奖或科技进步奖者。
(3)在设计技术理论上有较深的造诣,有高水平的学术论著,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者。
3、申报办法
(1)设计单位推荐,按隶属关系上报,由各主管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计综合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推荐;已经离、退休或调离设计单位的人员,仍由原设计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也可推荐。
(2)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
的"大师"先报给建设部,由建设部按"大师"的专业分别转给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评定。
(3)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行业评定产生的"大师"
报"国家设计大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评审机构的组成
"国家设计大师"由建设部邀请各行业有权威的专家组成。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组成相应的评审组织,对本部门和本地区上报的预选名单进行评审。
(二) 第一次评选勘察大师(1990年)
1、评选范围
建国以来从事工程勘察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具有丰富的工程勘察经验,成绩卓著,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的工程勘察技术人员。
2、评选条件
(1)曾多次主持过条件复杂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其勘察成果的技术水平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效益良好,有突出贡献者。
(2)在消化、吸收、应用、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方面,取得明显效益,并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科技进步奖者。
(3)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在某些方面有独到的见解,有高水平的学术论著,对本专业技术的发展有较大影响者。
3、评选方法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分配名额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人员,由建设部平衡审查后确定。评选出的人员,国家将授予"勘察大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勘察大师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