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大厦(东海阳光)南/北楼
测绘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
东莞勘察处
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2007-02
承揽方(乙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东莞勘察处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发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
第一条 观测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东海大厦(东海阳光)南/北楼
第二条 观测内容(包括观测项目和工作量等):
序号 项目 工作量 备注
1 基准点布设 见方案
2 主体沉降观测 见方案
3 基坑顶部位移监测 见方案
4 基坑顶部沉降观测 见方案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1 《工程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26-93
2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T8-97
3 《关于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观测和和沉降观测的规定》 东 建字[1994]086号
其它技术要求:东莞市麻涌公安局宿舍楼沉降观测方案
第四条 沉降观测工程费:
1、 取费依据:
双方协商
2、 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工作量(点。次) 单价(元) 合计(元)
1 沉降观测基准点 12点×19\16\15次
2 主体沉降观测点 52点×19\16\15次
3 基坑顶部位移沉降基准点 3点×30次
4 基坑顶部位移监测点 15点×30次
5 基坑顶部沉降观测点 10点×30次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量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3日内完成技术设计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只之日起7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观测项目完成。
第七条 沉降观测项目完成工期:
依工程建设的进度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验收。
第九条 对乙方沉降观测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归甲方
第十条 沉降观测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签定合同后,进场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即¥ 元。
2、主体大楼封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既¥ 元。
3、全部资料成果交清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 元。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见下表):
序号 成果名称 规格 数量 时间
1 阶段性沉降观测报告 份 4 现场工作后二天
全部现场工作后一周
2 沉降观测总结报告 份 4
3 阶段性位移监测报告 份 4
4 位移监测总结报告 份 4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订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沉降观测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沉降观测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沉降观测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当负责无偿给予的重测成果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沉降观测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无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事实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终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可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沉降观测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单位地址: 承揽方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