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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陈迎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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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9-23

5.1 基本原则  第5.1.1
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作用(荷载)对结构的整体进行作用(荷载)效应分析;必要时,尚应对结构中受力状况特殊的部分进行更详细的结构分析。
  第5.1.2条当结构在施工和使用期的不同阶段有多种受力状况时,应分别进行结构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的作用效应组合。
  结构可能遭遇火灾、爆炸、撞击等偶然作用时,尚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结构分析。
  第5.1.3条结构分析所需的各种几何尺寸,以及所采用的计算图形、边界条件、作用的取值与组合、材料性能的计算指标、初始应力和变形状况等,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并应具有相应的构造保证措施。
  结构分析中所采用的各种简化和近似假定,应有理论或试验的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计算结果的准确程度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第5.1.4条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力学平衡条件;
  2应在不同程度上符合变形协调条件,包括节点和边界的约束条件;
  3应采用合理的材料或构件单元的本构关系。
  第5.1.5条结构分析时,宜根据结构类型、构件布置、材料性能和受力特点等选择下列方法:
  --线弹性分析方法;
  --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分析方法;
  --塑性极限分析方法;
  --非线性分析方法;
  --试验分析方法。
  第5.1.6条结构分析所采用的电算程序应经考核和验证,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对电算结果,应经判断和校核;在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5.2 分析模型
  5.3弹性分析
  5.4塑性内力重分布分析
  5.5弹塑性分析
  5.6塑性极限分析
  5.7间接作用分析
编辑本段6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6.1 一般规定
  第6.1.1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中给出。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不利时应取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第6.1.2条当通过对一部分纵向钢筋施加预应力已能使构件符合裂缝控制要求时,承载力计算所需的其余纵向钢筋可采用非预应力钢筋。非预应力钢筋宜采用HRB400级、HRB335级钢筋,也可采用RRB400级钢筋。
  第6.1.3条预应力钢筋的张拉控制应力σcon不宜超过表6.1.3规定的张拉控制应力限值,且不应小于0.4fptk.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表6.1.3中的张拉控制应力限值可提高0.05fptk:
  1要求提高构件在施工阶段的抗裂性能而在使用阶段受压区内设置的预应力钢筋;
  2要求部分抵消由于应力松弛、摩擦、钢筋分批张拉以及预应力钢筋与张拉台座之间的温差等因素产生的预应力损失。
  

张拉控制应力限值

6.1.3


钢筋种类

张拉方法

先张法

后张法

消除应力钢丝、纲绞线

0.75fptk

0.75fptk

热处理钢筋

0.70fptk

0.65fptk

6.1.4条施加预应力时,所需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第6.1.5条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及相应阶段预应力钢筋的应力,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张法构件
  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6.1.5-1)

相应阶段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σpe=σcon-σl-αEσpc

(6.1.5-2)

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应力
  

σp0=σcon-σl

(6.1.5-3)

2后张法构件
  由预应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6.1.5-4)

相应阶段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σpe=σcon-σl

(6.1.5-5)

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应力
  

σp0=σcon-σl+αEσpc

(6.1.5-6)

式中
  An--净截面面积,即扣除孔道、凹槽等削弱部分以外的混凝土全部截面面积及纵向非预应力钢筋截面面积换算成混凝土的截面面积之和;对由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组成的截面,应根据混凝土弹性模量比值换算成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截面面积;
  A0--换算截面面积:包括净截面面积以及全部纵向预应力钢筋截面面积换算成混凝土的截面面积;
  I0In--换算截面惯性矩、净截面惯性矩;
  ep0 epn--换算截面重心、净截面重心至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合力点的距离,按本规范第6.1.6条的规定计算;
  y0yn--换算截面重心、净截面重心至所计算纤维处的距离;
  σl--相应阶段的预应力损失值,按本规范第6.2.1条至6.2.7条的规定计算;
  αE--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αE=Es/Ec,此处,Es按本规范表4.2.4采用,Ec按本规范表4.1.5采用;
  Np0Np--先张法构件、后张法构件的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按本规范第6.1.6条计算;
  M2--由预加力Np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超静定结构中产生的次弯矩,按本规范第6.1.7条的规定计算。
  注:1在公式(6.1.5-1)(6.1.5-4)中,右边第二、第三项与第一项的应力方向相同时取加号,相反时取减号;公式(6.1.5-2)(6.1.5-6)适用于σpc为压应力的情况,当σpc为拉应力时,应以负值代入;
  2在设计中宜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柱和墙等约束构件对梁、板预应力效果的不利影响。
  第6.1.6条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以及合力点的偏心距(6.1.6)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1先张法构件
  

Np0=σp0Ap+σ'p0A'p-σl5As-σ'l5A's

(6.1.6-1)



(6.1.6-2)

2后张法构件
  

Np=σpeAp+σ'peA'p-σl5As-σ'l5A's

(6.1.6-3)



(6.1.6-4)

式中
  σp0σ'p0--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应力;
  σpeσ'pe--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ApA'p--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AsA's--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非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ypy'p--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合力点至换算截面重心的距离;
  ysy's--受拉区、受压区非预应力钢筋重心至换算截面重心的距离;
  σl5σ'l5--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在各自合力点处混凝土收缩和徐变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按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计算;
  ypny'pn--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合力点至净截面重心的距离;
  ysny'sn--受拉区、受压区非预应力钢筋重心至净截面重心的距离。
  注:当公式(6.1.6-1)至公式(6.1.6-4)中的A'p=0时,可取式中σ'l5=0
  第6.1.7条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超静定结构,在进行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及抗裂验算时,在弯矩设计值中次弯矩应参与组合;在进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及抗裂验算时,在剪力设计值中次剪力应参与组合。
  次弯矩、次剪力及其参与组合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弹性分析计算时,次弯矩M2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M2=Mr-M1

(6.1.7-1)


M1=Npepn

(6.1.7-2)

式中
  Np--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按本规范公式(6.1.6-3)计算;
  epn--净截面重心至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合力点的距离,按本规范公式(6.1.6-4)计算;
  M1--预加力NP对净截面重心偏心引起的弯距值;
  Mr--由预加力NP的等效荷载在结构构件截面上产生的弯矩值。
  次剪力宜根据构件各截面次弯矩的分布按结构力学方法计算。
  2在对截面进行受弯及受剪承载力计算时,当参与组合的次弯矩、次剪力对结构不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2;有利时应取1.0
  3在对截面进行受弯及受剪的抗裂验算时,参与组合的次弯矩和次剪力的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第6.1.8条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及连续梁,在满足本规范第9.5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条件下,当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ζ≤0.3时,可考虑内力重分布,支座截面矩可按10%调幅,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要求;当ζ>0.3时,不应考虑内力重分布。此处,ζ应按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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