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样间距与测试 OD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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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规范规定在原地面或设计地面以下1.5m范围内每间隔0.5m取一个样(公路规范是0.5、1.0、2.0、4.0m取样)。采取的土样应做颗粒分析,天然含水量和液塑限,以便划分路基土类别和土基干湿类型,干湿类型的划分按路床顶面以下0.8,深度内平均液性指数按大于1.00,为过湿,0.75~1.0为潮湿类型,0.5~0.75为中湿类型,小于0.5为干燥类型,须要指出的是公路规范规定应按平均稠度指标来判定,二者有不一致之处。但市政规范征求意见稿,已改为按稠度指标来判定(代号为βm)。 U[WR?J4~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