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I
建筑抗震设防标准 5IOMc4v
建筑抗震分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类别,其设防标准要求: 'r`#u@TTZ
Y r3h=XY
(1)甲类建筑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 9WN4eC$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地震汝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4o7(cP
bvHF;Qywg
(2)乙类建筑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 &k'J5YHm8H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vY|{CBGbd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L~F"
AgKG>%0
(3)丙类建筑属于一般建筑。 @0}Q"15,I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i=b<Mz7|
bvyX(^I[q
(4)丁类建筑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h=K]Y{`
丁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可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