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住建厅作出决定,对9·13东湖景园升降机坠落事故的三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这三名责任人分别是东湖景园C区7-1号楼施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易金堂;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党委书记,东湖景园C区7-1号楼施工项目实际承包人易少启;违规出借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挂名工程项目经理的吴秋炎。
省住建厅对易金堂、易少启、吴秋炎作出了吊销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处罚;对吴秋炎还罚款3万元。
4月7日,省政府已发布公告对9·13事故2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易金堂和易少启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