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现在醉驾已经入刑,有没有因为醉驾被注销注册证书的?不一定是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类的都算上。各位岩友身边有没有这样的案例,说一下,让大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