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设计老师来问一个滑坡下滑力问题,我将问题拿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大致是一个公路边坡滑坡,根据勘察判定为沿岩土界面的折线滑动,然后按公路路基设计规范的3.6.10-1,稳定安全系数按该规划的表3.6.11取暴雨工况1.2。勘察给出的每个折线段的剩余下滑力值均为按3.6.10-1计算结果的1.2倍,设计认为勘察提的剩余下滑力偏大。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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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按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来看。3.6.10公式为计算稳定性系数Fs,然后与3.6.11的稳定安全系数来比较,判断路堤是否稳定,欠稳定或不稳定就应该治理,这时设计就需要知道下滑力(或说最后一块折线的剩余下滑力)。下滑力的计算应该用该规范的7.2.2公式,这是传递系数法的显式解,公式中Fs的取值按表7.2.2取用,而不是按表3.6.11取用。勘察的计算是按3.6.10的隐式解公式计算,Fs按表3.6.11取用1.2,下滑力取值为计算结果乘Fs1.2.我认为勘察的计算是有问题的。 eDKxn8+(H
建筑地基规范:计算折线滑动滑坡推力公式为6.4.3为传递系数法的显式解,和路基规范7.2.2公式一致。 I27,mS+]
建筑边坡规范:计算稳定性系数公式为附录A,为传递系数法的隐式解公式,和路基规范计算稳定性系数Fs的公式一致。计算下滑力时将FSt代替公式中的Fsi。 je,}_:7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路基规范的稳定性系数计算公式和下滑力计算公式是不一致的,先判断路堤不稳定后治理才用下滑力计算公式;建筑地基规范已经是滑坡了需要治理,直接用公式计算下滑力;建筑边坡规范:附录A 的公式主要是计算稳定性系数,判断不稳定或欠稳定需治理时,可以用附录A 的公式来计算下滑力。 ,T,:-E
勘察说是用的excl表格计算的,我决定表格作者在用公式时,计算稳定性和下滑力时用的边坡规范的隐式解公式强度折减,为了满足路基规范的显式解公式超载法,于是按显式解公式对下滑力又乘安全系数Fst,想法是正确的,但他将隐式解公式计算的剩余下滑力理解为了显式解公式下滑力,于是粗暴的乘安全系数Fst。我认为是作者将公式的隐式解和显式解混在一起了。 v6(E3)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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