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成住建规[2021]3号) q rJ`1
(二)勘察、设计单位完整填写变更内容后,上传变更文件。变更文件应按“变更单号+变更楼栋号(总平或地下室)+专业+原图编号(或新增)+变更内容”方式命名。 DS+}UO
(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变更: :ubV };
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重新划分岩土分层、建筑场地类别及抗震地段; 4>F'oqFF
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水文地质参数和抗浮设防水位; 0m%|U'm|j
3.变更涉及人防异地建设的场地不利地质条件; ub^h&=\S
4.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 ~$Tkn_w#
5.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 \KMToN&2
6.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位置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载取值、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C&8y
7.重新修改抗浮锚杆(桩)、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设计。 [I'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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