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意到,很多期刊的刊号在标注编排方面都不够规范。产生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2001
年 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批准公布的《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 2001)已经自2002
年6月1日起实施,取代了1988年国家标准局公布的《中国标准刊号》(GB/T9999-1988),但是很多期刊对这一
标准不熟悉,所以,在印刷刊物的刊号时仍然按照1988年的国家标准印制,出现了不规范的情况。如何在期刊
上标注刊号才是规范的呢?
首先,过去的“国内统一刊号”按照新的标准应当变更为“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过去的“国际标准
刊号”按照新的标准应当变更为“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两者组成“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其结构格
式为:
ISSN XXXX-XXXX
CN XX-XXXX/YY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应当印在每期期刊显著的、固定的位置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与国内连
续出版物号(CN)可以一起印刷,也可以分开印刷。
当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一起印刷时,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
印刷位置在出版物的封面右上角、版权页或目次页和封四下方。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独立印刷时,应印在封面的右上角、版权页或目次页,也可与条码一起印
刷。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CN)独立印刷时,应印在版权页、目次页和封四下方。
另外要提醒期刊注意的是,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只需印刷刊号就可以了,如果要加上文字标注,一定要
按照新的国家标准,采用规范的说法,即“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国内统
一连续出版物号”,、不要再用已经被替代的名词了。
(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