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 JGJ 79-2002 )W#T2Z>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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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以下方法: ]Z=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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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桩7d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深度宜超过停浆(灰)面下0.5m),目测检查搅拌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检查量为总桩数的5%。 ;;M"hI3@
2 成桩后3d内,可用轻型动力触探()检查每米桩身的均匀性。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个少于3根。10N OH>r[,z0
11.4.3 竖向承载水泥上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s}s|~
11.4.4 载荷试验必须在桩身强度满足试验荷载条件时,并宜在成桩28d后进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l%,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r3}g"D@
经触探和载荷试验检验后对桩身质量有怀疑时,应在成桩28d后,用双管单动取样器钻取芯样作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3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