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邻国的海洋争端,当初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似乎显示了我国的大度与大国的风范。可如今,面对严峻的海洋形势,我们很有必要认真反思“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的科学性与逻辑性。
1、“共同开发”与放弃主权
我们首先要看看“搁置争议”中的“争议”是争议什么?就是争议主权。搁置争议就是搁置主权。而在搁置争议即搁置主权的前提下进行“共同开发”,实际上就是模糊了主权,就是我们自己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因为如果明确“主权属我”,就不能让别国来共同开发。一方面,既然是我国的主权海洋怎么能让别国来开发呢?让别国来共同开发不是侵害了我国的主权吗?自己的主权又怎么能让别人侵害呢?这样同意别国来开发,不就等于我们自己否定了我国的主权?那么“主权属我”不就是一句空话与自我否定?另一方面,既然别国没有主权,别国就没有权利来开发;让别国来开发就说明别国也有主权,就给别国争夺主权制造了理由与条件。所以,“共同开发” 实际上就是放弃了主权。
2、自己不去开发与完全放弃主权
南海周边各国联合美、英、俄等国大型石油公司,在南海勘探打井达1000多口,已开采掠夺数十亿吨天然气与近十亿吨石油,而我们既不阻止,也没去打一口油井开采,自家的油让别人采走,自己却舍近求远、远涉重洋、万里迢迢去买油,如此这般不能不让人感到费解。我们自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只眼巴巴看着别人大肆开发,自己却根本不去开发,这不等于完全放弃了主权?我们在南海没有一口油井,等于南海的资源我们没有占份,不用说主权完全属我,甚至我们连共同的主权也谈不上了。
3、让别人边开发边占领与丧失主权
我国300平方公里海域,实际控制不到一半,有一大半被他国侵占。南海形势尤为严峻。南沙500多个岛礁,我国只控制9个,绝大多数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小国占领。这些国家都在南海抢建各种军事设施,他们边开发边占领,边占领边开发。而我们却熟视无睹,只是一味地口头抗议而无动于衷,这无异于在行动上默认别国的占领与开发。这样让别人边开发边占领,形成了既成事实,我们也就丧失了海洋的主权。
综上所述,“搁置争议”从本质上说就是等于放弃主权,也就是承认对方也拥有主权,所谓“主权属我”,还让人家来“共同开发”,这在逻辑上也说不通。 我们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逻辑性的缺失,导致了我国海洋问题的复杂化,导致了我国海洋主权的缺失与丧失,不但没有保住海洋主权,而且大量流失海洋资源、南沙群岛被瓜分完毕的严酷事实。事实证明,我国海洋问题的关键不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有没有落到实处,而是我们根本就不应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既然是我们自己的海洋主权,我们是不能搁置的,是不能让别人来开发的。我国的海洋已经被别国侵占到这步田地,我们早就不能哼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老调了。
一群豺狼来你家羊圈里吃羊,已经知道你不会赶它打它,它们干脆赖在羊圈里不走了,久而久之,你家的羊圈也就成了它们的家。你只是嘴巴喊一喊,不动真的来硬的,豺狼是不会自动离开的。我们真的早已到了出手亮剑的时候了。
调整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实在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