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填方下的涵洞,是先修好了涵洞再进行填料填筑的,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规范》,(因为是填土,而且是建筑物修筑完了再填上去的),涵底的承载力不应该修正,这个填土不光对地基承载力没有好处,而且增加了涵洞上的土柱重量,而且这个荷载是大面积的,不存在应力扩散,上面有多大下面就有多大,如果涵洞上面填土高度有20米,涵底基础光承受的填土承载力就要求400Kpa左右。但是又觉得,除涵洞上面以外的填土对承载力是有好处的,因为它的存在对涵底基础土的挤出破坏时有好处的,就相当与地基承载力公式中的超载的这一项。这么想想,觉得这个承载力又应该修正!到底怎么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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