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鑫,男,40岁,河南省宁陵县程楼乡胡庄村人。胡在一九九三年任商丘地区建筑安装公司第九分公司经理期间与我的朋友相识,当时我的朋友倾其所有曾为胡投资十多万元,帮助他搞工程,后来在胡明鑫因事急需资金之时,我的朋友又将准备给小孩上学的三万元现金拿出来借给他,以解其燃眉之急。然而,就在甲方结帐付款之后,胡明鑫却玩“蒸发”,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的朋友多次去宁陵县家找胡,发现他已离婚离家,村里人都说胡明鑫跑到新疆去了,我的朋友先后为胡明鑫投资的近二十万元至今仍未收回一分钱。
6?(Z f h!!7LPxt 一晃事情过去了十来年,苍天有眼,我的朋友与胡明鑫偶然相遇过,胡很热情,请客赔礼,告诉我的朋友:他现在郑州开设了公司,购买了轿车,好象公司叫波森特或宏基什么的、是做岩土工程、搞管桩基础的,并且还新组建了家庭,成为身价“千万”的地产商,名字改称胡明欣,大家称其为“胡总”。 就在我的朋友与“胡总”约好还款之即,胡明鑫却再次玩起“失踪”游戏,就连河南郑州他注册公司的办公地址也搬了家,据小区保安说要债人很多,为躲债该公司已经迁移并多次变更注册地。了解到此情况的人都非常恼火,这种不讲信誉的“忘恩”之人,在世上不知还要祸害多少人,网友中有知其情况和下落者请与债权人联系,必定酬谢。
NDo>"in !iHJ! 现在,我的朋友早已下岗失业,身陷困境,我很同情他,这一切都缘于胡明鑫。然而我发现朋友却很开朗、很有修养,要是让我遇此“老赖”,早就跟他“玩命、喝血”了!
gP^p7aYwn !xRboPg 是否每位富翁成功的背后,都会造就出一批身陷困境的人,使他们穷困僚倒,甚至家破人亡,拿别人财产当作自己的财富积累,我真不敢这样想。但是身为千万富翁的债务人胡明鑫,在日常生活中花别人的钱能心安理得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人欢迎债务人胡明鑫以“名誉损害”为由对我提起诉讼,这样我的朋友就可以和他再次见面了。否则我一生决不会饶恕这个“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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