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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信息]关于取消注册建筑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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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ky855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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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3
今日仔细查看,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网站,发现中心简介一栏有如下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于1996年4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正式组建于1996年12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编制50人,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考试处、注册处、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合作处、信息与注册人员档案管理处 、综合研究与协调处、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建造师办公室、物业管理师办公室。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直接领导下,作为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承担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的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国际交流工作,以及建造师、物业管理师的考试、注册工作,协调并指导各地、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执业资格相关工作。

  注册中心以“科学、规范、公正、严明”为工作准则,以“服务于政府、服务于执业人员”为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长远规划,突出重点,努力提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质量,加强注册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继续教育质量,积极稳妥推进与国际或地区间执业资格交流和互认,努力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结合其公告通知一栏内的发布内容,每一批的建筑师与勘察设计工程师的“公示”均在其中,在公示15日后,关于建筑师的“公告”也由这一网站公布,但从未见到关于勘察设计工程师的“公告”,仔细寻找,关于勘察设计工程师的“公告”均由住建部网站“办事大厅”-“公示公告”公布。
这也说明,取消建筑师审批的行政许可事实上并不影响相关人员的注册,即使将来取消了勘察设计工程师审批的行政许可,对已注册人员和参加考试的技术人员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说了这么多,不知对错,请大家指正。
离线ft_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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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4-12-23
        
离线zmlxp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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