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的技术要求中说:
yM*-em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可能失稳的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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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F 四、斜坡后缘已产生拉裂缝的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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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n`PS'# 对这一条我有不同看法,和同仁讨论下。
PJq;OM| -VqZw&" 后缘产生拉裂缝我认为可分不同情况:
NtuO&{}i 第一种情况:如果调查时,发现拉裂缝,但发生时间较老,当前没发现其有继续发展的迹像,但后期工程活动可能恶化其环境条件(对稳定不利)则可判断为潜在不稳定斜坡。
uANG_sX^n 第二种情况:如果调查时,发现拉裂缝,但发生时间较老,当前没发现其有继续发展的迹像,也可凭岩土师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为潜在不稳定斜坡。
"$->nC. 第三种情况:如果调查时,发现拉裂缝,属于近期发生,后又没有进行相应治理或改善斜坡稳定的边界条件,则不应判断为“潜在不稳定斜坡”而应该直接判断为“不稳定斜坡”。
tl 0_Sd Rqi=AQ 也就是说直接按试行技术要求判定潜在不稳定斜坡存在其不合理性。
I~'% x)Y?kVw21" 请各位同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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