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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参加2011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请持本凭条,按以下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1. 领证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经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的考试申报表(以上材料均须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2.《领取凭条》中注明“无基础成绩”的人员须持《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单》(免试基础考试人员除外)及上述第1条中要求的证件;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须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上述第1条中要求的证件。
3. 由他人代领的,须持代领人、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复印在《领取凭条》背面并签署被代领人委托意见)。
4.领证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
5. 领证时间:2012年6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温馨提示:由于上述领证地点无停车位,请乘公共交通车辆前往。
注: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查询证书注册事宜。